临汾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3-02-09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打印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中共临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贯彻落实〈临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交通强市”的关键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1355”战略总体思路和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发展实际,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坚持法治、德治并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与依法治理落实到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与业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级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长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使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有机构、有职责、有制度、有落实、有考核。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每周一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压实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带头学法,党组成员把法治建设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抓好年度规划。一是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统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建设领导组,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全年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三)做好普法宣传。一是制定印发了《临汾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召开动员大会,将任务细化分解并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市级普法宣传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述法制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开展2022年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等,同时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在所辖公路出口及重要路段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公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实地深入相关企业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把以案释法拓展到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活动开展以来,共计投入交通执法人员666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66辆次,开展走访活动56次,走访党政机关13家,深入企业71次,服务货运车辆2471辆次,受理司乘人员咨询9800余人次,张贴标语(条幅)5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20200份。通过宣传,让普法随处可见,进一步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和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交通运输行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交通运输领域的法治建设更需多措并举,更深一层、更进一步。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临汾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9号令,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配套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逐步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五)抓好专项整治。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迅速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于1月28日召开动员会,指导17个县(市、区)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了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实施方案,对照8大类自查内容、3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二是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等形式,多方了解企业及群众诉求和意见,并对去年开展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不满足于以往查摆的问题、查摆的深度,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问题查摆往深里走、实里走,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厌战情绪,一刻也不放松,防止执法领域的顽瘴痼疾出现反弹。三是在梳理排查出的问题中,能立行立改的,督促有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提出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到位并报告整改结果;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易反复发生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的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的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的同时,及时总结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将其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自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加大执法监督。主要做了以下七方面工作:一是运用“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的作用,确定“互联网+监管”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截止12月,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录入监管对象数据74条,执法人员数据26人,“双随机一公开”报送数据5条,监管业务报送数据374条,监管行为报送数据269条,我局工作任务清单共认领监管事项32项已全覆盖,监管行为数据覆盖度已达100%。二是做好2022年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交通部抽查执法考试,制定2022年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三是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工作,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四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对各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并根据最新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及交通运输执法执勤用车标识相关工作等。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申领资格证法律知识考试。做好执法证申领工作。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10期“行政执法大讲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五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报市场监督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配合市商务局印发“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工作计划,制定我局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货运企业和新业态企业等开展联合检查。六是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建立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七是引导群众用好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畅通民意,汇集民智,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2022年1-9月,12328投诉举报收件1151条,办结1151条,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了12328向12345便民热线整合归并工作。

(七)加强“信用交通省”建设。印发了《2022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双公示”数据常态化报送机制,做好信用中国平台及市局网站行政处罚公示工作,在市局网站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截止12月底,在信用临汾及临汾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42条,其中法人行政处罚信息149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93条。

(八)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组织报送立法项目一件《临汾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已纳入临汾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二类项目。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合同的法制审核工作等。今年以来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文件1份,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审查31份。三是完成局领导委托的出庭应诉工作。

二、2022年度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随着“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的增多,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后应尽快建立执法数据信息归集录入、报送专人配备等工作机制。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归集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情况复杂,执法任务繁重,抽查主体点多面广,面临逐年增加的趋势,现有的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数量无法满足现有的工作强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樊宇同志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督导。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都坚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力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年组织召开4次局党组成员法治学习专题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亲自组织部署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重大工作事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指导意见。通过规范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工作水平,执法环境得到改善,交通法治建设得到加强,依法治交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四、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对普法宣传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信用交通省”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省厅“八五”普法规划和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八五”普法实施方案,下发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以案释法,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拓展到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从业资格制度,加强综合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制度,丰富教育形式,推动执法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常态化,培养他们的岗位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执法监督考评。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规范执法文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五)加强信用交通建设。继续做好“信用交通省”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六)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七)做好文件审核工作。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努力营造交通运输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

临汾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2017

承办:临汾市交通运输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4

联系电话:0357-313190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